醫院電離輻射防護評價與設計
一、醫院電離輻射防護評價
(一)輻射防護評價概述
1.評價分類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輻射防護評價分為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兩大部分內容。輻射防護預評價內容包括:評價依據、建設項目概況、輻射危害因素和防護措施分析、輻射監測計劃、健康影響評價、輻射應急方案、職業衛生管理和結論及建議等內容,分析擬使用的輻射源的源項描述擬進行的實踐特性和規模,評價擬采取的防護措施,估計在正常工作狀態、異常工作狀態和事
發生時電離輻射對所涉及人員的健康可能造成的影響。 輻射防護控制效果評價是在建設項目質量驗收合格、安裝醫療設備完成后調試至試運行結束時
行效果評價,其評價內容包括:核實工作場所布局、分區與分級的落實情況,評價其合理性,檢查周蔽設施是否按屏蔽設計要求施工建造,核實安全防護裝置和措施并檢查其運行情況,進行輻射監測,檢查應急計劃、輻射防護管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將監測、檢查結果與相應法規、標準或規范比較,做出控制效果評價結論。
2.評價人員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書(表)的編制人員應當具有相應專業知識和工作經歷,并接受職業病危害評價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術培訓,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3.輻射防護預評價報告書(表)的主要內容
(1)概述(包括評價目的、范圍、內容、依據和目標等);
(2)建設項目概況與工程分析(包括項目名稱和建設地址、建設性質和任務、工程規模與布局,場址與環境、氣象及水文地質、選址評價等);
(3)輻射源項分析(包括輻源項概況、不同運行狀態下的輻射源項等情況分析);
(4)防護措施評價(包括工作場所布局、分區與分級,屏蔽設計,防護安全裝置,其他防護措施);(5)輻射監測計劃(包括輻射源監測、工作場所監測、個人劑量監測、監測計劃的評價);(6)輻射危害評價(包括正常運行條件下、異常和事故情況下的輻射危害評價);(7)應急準備與響應(包括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計劃);
(8)輻射防護管理(包括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和制度、職業人員健康管理);(9)結論和建議。
如果在輻射防護預評價過程中發現機房設置存在某些問題,應當及時提出如何解決這些問題的具體方案,包括對安裝設備方向或設備使用工作負荷的改變,限制主射束方向,改變周圍環境等措施
4.輻射防護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表)的主要內容(1)概述(與預評價內容基本一致);
(2)建設項目概況與工程分析(與預評價內容基本一致);(3)輻射源項分析(與預評價內容基本一致);
(4)防護措施評價(現場檢查是否符合設計圖紙及預評價技術要求);
(5)輻射監測與評價(包括建設項目單位的自主監測、評價報告編制單位的驗證監測):(6)輻射危害綜合評價(包括正常運行條件下的輻射危害、異常和事故情況下的輻射危害):(7)應急準備與響應(包括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準備、應急計劃、應急能力的保持);(8)輻射防護管理(包括管理組織、管理制度及其實施、職業人員健康管理);(9)結論和建議(得出防護控制效果是否滿足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
輻射防護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經當地衛生執法監督部門審查合格后,才能辦理輻射防護衛生許可證被評價的醫療設備及場地等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二)輻射防護評價及審批操作流程
醫院擬建項目輻射防護評價(也稱為“職業病危害評價”)一般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評價報告書編制三個階段。醫院擬建項目輻射防護評價的一般工作流程如圖2-12-2所示。
醫院對建設項目職業病的預防和控制負主要責任,要求負責建立防護管理組織,制定防治計劃、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設立警示標志等。評價機構利用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其他
相比較,完成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結論。 式獲取的資料和評價過程中檢測的數據,與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或要求相比較,與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