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醫院廢水處理不當可能導致的疾病及危害
廢物的環境無害化管理近年來備受世界各國關注。《巴塞爾公約》將臨床廢物,藥品生產和制作中產生的廢物、廢棄藥物和廢棄藥品分別列為Y1、Y2、Y3號嚴格控制的危險廢物,對醫療廢物的收集、儲存和處理處置都有嚴格、明確的規定。目前中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在一些大中城市已廣泛但與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還存在大的差距,許多工作正處于起步階段。
開展,
各類醫療機構在臨床診療(包括手術、護理等)過程中將產生大量醫療廢物,其中包括被血液污染的各種敷料、各種一次性醫療用品及廢棄的各種組織等。在實驗和科研過程中也會產生醫療廢物、這類醫療廢物與臨床相比,數量相對較少,但污染程度相對嚴重,如微生物培養基、病原體實驗動物等。醫療廢物中可能存在傳染性的細菌、病毒、化學污染物及放射性物質等,具有極大的危險性,國外視之為“頂級危險”和“致命殺手”;我國制定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也將其列為頭號危險廢物。醫療廢物不僅存在生物性污染,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化學性和放射性污染;如果不法商販到醫院中回收醫療廢物、或者醫院將醫療廢物作為普通廢品賣給廢品回收商、或者醫院的醫療廢物暫存設施不健全而給拾荒者竊取而遺失、或將醫療廢物作為普通生活垃圾清運,這些都將引起不堪的后果。醫療廢物管理疏漏可造成疾病的發生,如傳染病的傳播及擴散,威脅人類健康;例如有些不法商販將使用后污染的輸液器、注射器等重新包裝后再銷往醫院,可造成醫院內感染的發生:拾荒者將混人生活垃圾中的醫療廢物揀拾后作為兒童玩具,將引起疾病的傳播。醫療廢物廢水處理不當勢必成為疾病的傳染源,如肝炎病毒、結核桿菌等病原體都可通過感染性醫療廢物傳播、擴散,導致醫源性感染的發生;醫院廢水排放不達標會污染環境及生活用水,可導致傳染病的暴發;醫療廢物焚燒不按規定集中處置,而是隨意焚燒或傾倒,可能造成居民重金屬中毒。下面將從不同層面闡述醫療廢物可能導致的疾病及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