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標準是: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這是基本條件。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中有一個不合格的,單位工程就不能進行驗收,必須對不合格的分部(子分部)進行返修重新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單位(子單位)工程的驗收。
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對分部(子分部)的驗收資料進行收集整理,保證分部(子分部)的驗收記錄和質量評價資料完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安全與使用功能的檢測和抽測項目資料及分部(子分部)質量觀感評價齊全,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無遺漏,各項資料、驗收記錄的驗收人員具有規定資格和認證齊全。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質量控制資料是反映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個環節過程質量狀況的基本數據和原始記錄,反映竣工項目的檢測結果和記錄,是工程質量的客觀見證,是評價工程質量的依據。工程質量控制資料作為工程的“合格證”和技術證明書,對工程質量驗收十分重要;它是工程技術資料的核心,是施工單位質量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質量控制資料的完整、齊全、清晰程度見證了企業管理水平的程度。工程施工中形成的質量控制資料,應真實記錄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和工程施工的各階段、各工序、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質量的狀況。
工程在驗收分部(子分部)質量時,雖然已對分項工程提供的質量控制資料或技術資料進行了核查,但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時仍有必要進行全面復核,只是可以不必像驗收檢驗批、分項工程般進行微觀檢查,而是從整體上核查質量控制資料或技術資料來評價分部(子分部)和單位工程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及質量狀況。復核時,主要看其是否反映工程結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