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劃分、主要功能用房及平面布局
(一)區域劃分
1.按功能劃分
感染性疾病門診可分為門診接診區、隔離留觀病區和醫護工作區
(1)門診接診區。包括等間、分診處、掛號室、收費室、檢驗室、放射檢查、診斷室
(2)隔離留觀病區。包括醫護工作站、治療室和留觀室、處置室。
(3)醫護工作區。包括會診室、休息室、庫房、消毒室、衛生間和清潔更農室及淋浴室。
2.按清潔程度劃分
感染性疾病門診可分為污染區、潛在污染區和清潔區。
(1)污染區。包括X線檢查室、診斷室、觀察室、搶救室、專用衛生間、污物處理室、病人出人口及污物出口、尸體出口。
(2)潛在污染區。包括掛號室、收費處、化驗室、藥房
(3)清潔區。包括醫護人員更衣室、值班室、庫房、休息室、洗澡間、配藥室
(二)主要功能用房
主要功能用房包括掛號室、收費處、檢驗室(參見圖3-6-2)、藥房、放射檢查室、診斷室、備用診斷室、留觀室、搶救室、專用衛生間、污物處理室、醫護人員更衣室、值班室、庫房、辦公室淋浴間、治療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