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建設項目風險管理
一、風險管理的定義
工程項目的構思、目標設計、可行性研究、設計和計劃都是基于對將來情況(政治、經濟、社會、自然等)預測基礎上的,基于正常的、理想的技術、管理和組織之上的。而在項目實施以及運行過程中,這些因素都有可能產生變化,在各個方面都存在著不確定性。這些變化會使得原定的計劃、方案受到干擾,導致項目的成本(投資)增加,工期延長和工程質量降低,使原定的目標不能實現。這些事先不能確定的內部和外部的干擾因素,人們將它們稱之為風險。風險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風險管理是對醫院建設過程中的涉及的各類風險進行識別、估測、評價的基礎上,優化組合各種風險管理技術,對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妥善處理風險所致的結果,以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從而確保項目成功實現目標所需的一系列過程。
醫院建設項目中的風險是多角度的,常見的有如下幾類。(一)項目環境的風險
政治環境的變化,如發生戰爭、禁運、罷工、社會動亂等造成工程中斷或終止;經濟環境的變化,如通貨膨脹、匯率調整、工和物價上漲。物價和貨幣風險在醫院建設項目中經常出現,而且影響非常大;法律變化,如新的法律頒布,國家調整稅率或增加新稅種,新的外匯管理政策等;自然環境的變化,如復雜且惡劣的氣候天氣條件和現場條件,百年未遇的洪水、地震、臺風等,以及工程水文、地質條件存在不確定性等。
(二)工程的技術和實施方法等方面的風險
醫院建設項目往往規模大,系統結構復雜,功能要求高,科技含量高;施工技術難度大,需要新技術、特殊的工藝、特殊的施工設備。
(三)項目組織成員資信和能力風險
業主(包括投資者)資信與能力風險;承包商(分包商、供應商)資信和能力風險;項目管理者(如工程師)的信譽和能力風險;可能存在其他方面對項目的干擾。
(四)項目實施和管理過程風險
項目決策錯誤;對環境調查和預測的風險;起草錯誤的招標文件、合同條件;錯誤地選擇承包商;實施控制中的風險例等。
二、風險的特點
第一,風險存在的客觀性和普遍性。作為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風險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而且在項目的全生命周期內,風險是無處不在、無時沒有的。只能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減少風險造成的損失,而不能從根本上完全消除風險。
第二、風險的影響常常不是局部的,某一段時間或某一個方面的,而是全局的。例如,反常的氣候條件造成工程的停滯,會影響整個后期計劃,影響后期所有參加者的工作。
第三,不同的主體對同樣風險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人們的承受能力受實力的大小、投入的大小項目活動的主體的地位和擁有的資源有關。
第四,工程項目的風險一般是很大的,其變化是復雜的。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建設是一個既有確定因素,又含有隨機因素、模糊因素和未確知因素的復雜系統,風險的性質、造成的后果在工程建設中極有可能發生變化。
三、風險管理的目標
項目風險管理的目標是控制和處理項目風險,防止和減少損失,減輕或消除風險的不利影響,以最小的風險管理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從而實現醫院建設管理的價值最大化,保障建設的順利進行。項目風險管理的目標通常分為兩部分:一是損失發生前的目標,二是損失發生后的目標,兩者構成了風險管理的系統目標。
(一)損失發生前的風險管理目標
損失發生前的目標是避免或減少風險事故形成的機會,包括節約經營成本、減少憂慮心理。例如:(1)對醫院建設過程中各類風險進行財務分析,如設備發生損壞的風險,各類自然災害發生風險,工人安全受到傷害的風險等。
(2)做一些風險管理措施:如定期檢查安全生產程序及安全資料的真實性,以及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到位等情況。
(3)遵守和履行外界賦予醫院的責任。如:安裝安全設備如消防栓,防火墻等安全設備。(二)損失發生后的風險管理目標
損失發生后的目標是努力使損失的標的恢復到損失前的狀態,包括維持醫院建設繼續生產、服務功能的持續、穩定的收入、生產的持續增長、社會責任等。
(三)風險管理目標遵循原則
醫院建設項目風險管理的目標遵循SMART 原則,即:
(1)Specific風險定義應該具有清晰性,風險管理的目標與項目的目標相一致;(2)Measurable一-風險應該能夠進行可量化的衡量;
(3)Achievable-風險管理目標具有挑戰性但具有可實現性;
(4)Relevant一項目風險不確定相關因素多,應從總體目標出發,依據目標重要程度,區分風險管理目標的主次;
(5) Time framed項目風險管理強調時效性,即在風險發生之前制定好應對措施,或者在風險發生時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將損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