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是指因正常照明電源失效而啟用的照明。應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備用照明。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的照明如因電源事故停電,將會造成有些藥品生產報廢,有的還會引發火災、爆炸和中毒等事故,無論對人身安全和財產都會帶來危險和損失,為防止因停電帶來的事故和情況的發生,醫藥工業潔凈廠房內應設置備用照明。備用照明的照度應滿足所需場所或部位活動的操作的最低照明。消防控制室、應急發電機室、配電室及電話機房等房間的主要工作面上,備用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值。
醫藥工業潔凈廠房為密閉廠房,內部隔斷多,室內人員流動路線復雜,出入通道迂回,為便于事故情況下人員的疏散,及火災時能救災滅火,所以潔凈廠房應設置供人員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在安裝出口、緊急出口、疏散口和疏散通道轉角處設置標志燈以便于疏散人員辨認通行方向,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在專用消防口設紅色應急燈,以便于消防人員及時進入廠房進行滅火。
應急照明系統一般推薦采用內帶蓄電池儲能的燈具,每個區域按燈具總數的25%~30%均勻分散安裝,應急燈具外形和正常燈具一致,平時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蓄電池處于充電狀態。當突發停電時,自動轉入蓄電池供電狀態,內帶儲能的燈具開始工作,供操作人員作離開前的善后處理。也可采用部分燈具另設專用照明線路由EPS或柴油發電機集中供電的形式,可以視工程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