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凈用房的空調系統設置
1、醫院潔凈用房在空態或靜態條件下,細菌濃度(沉降菌法濃度或浮游菌法濃度)和空氣含塵濃度應按表1分級。換氣次數不應超過表7.2.1規定上限的1.2倍。
表1 潔凈用房的分級標準(空態或靜態)
等級 |
沉降法(浮游法) 細菌最大平均濃度 個/30min.φ90皿(個/m3) |
換氣次數 (次/h) |
表面最大 染菌密度 個/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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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潔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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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局部①0.2(5) 其他區域0.4(10) |
② |
5 |
局部:100級 共他區域:1000級 |
Ⅱ |
1.5 (50) |
17~20 |
5 |
10000級③ |
Ⅲ |
4 (150) |
10~13 |
5 |
100000級③ |
Ⅳ |
5 (175) |
8~10 |
5 |
300000級③ |
2、Ⅰ、Ⅱ級潔凈用房的送風末端應設高效過濾器,Ⅲ、Ⅳ級潔凈用房的送風末端可設亞高效過濾器。
3、Ⅲ級及以上潔凈手術室應采用局部集中送風,送風口集中布置于手術臺上方。
4、Ⅰ級潔凈手術室中100級手術區的氣流必須是單向流。
5、準潔凈手術室和Ⅲ、Ⅳ級潔凈輔助用房可采用帶亞高效過濾器或高效過濾器的立式凈化風機盤管和立式凈化空調器。新風可以集中供給,也可設立獨立的新風機組。
6、潔凈用房不得使用靜電空氣凈化裝置作為房間送風末端。
7、凈化空調系統至少設置三級空氣過濾。
8、潔凈用房室內應采用上送下回氣流組織。走廊可采用上送上回氣流組織。
9、新風系統要設三級過濾,末級過濾應為亞高效空氣過濾器。